“我愿用10年生命,来换取在这张画前坐上两星期。”
1885年,荷兰国立博物馆开馆,32岁的梵高第一次看到伦勃朗的《犹太新娘》,惊为天人,挪不开脚步。
画里,伦勃朗23岁的儿子提图斯和新婚妻子玛格达林娜身穿华丽的东方长袍,装扮成《圣经》里最美满的夫妻,以撒和利百加:
犹太新娘 121.5cm×166.5cm 布面油画 1665-1669
仆人就将所办的一切事都告诉以撒。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,娶了她为妻,并且爱她。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,这才得了安慰。(创世纪24:66~67)
这张画为什么如此令梵高着迷?因为其中有高超的技巧、浓厚的油彩、璀璨的高光、富丽的红与金,也有梵高一辈子没得到的完满的爱。
对伦勃朗自己来说,这张画也是绝响,他一生中最后的杰作。在他离世之前几个月,提图斯也死了。
这张画达到了这样的效果:时间好像静止了,停驻在一瞬间。
画里珠宝的亮光、衣褶的反光不光代表豪华富态,还起到了让时间凝固的作用。它们让人物看起来好像屏住了呼吸,因为只有非常静止才会有这样的高光:
比起珠宝和衣服,伦勃朗对皮肤和肉体的把握反而是比较松快的,没有那么细致。在这张画里,他要表现四只手,太难了!


男人的手不是紧紧贴住,而是平静松弛地搭在女人的胸口。伦勃朗没有刻意强调女人隆起的胸部,因而减少了色情的成分。
男人好像按住了女人的左乳,但更像护住了她的心。这是这张画、这个故事、这两个人关系中最最关键的地方:

男人的手没有过多细节,指甲都很概括。手指头有红衣服的反光,因而产生了空气感。他手腕上戴着银镯子,高光非常细,反衬出皮肤温暖的质感:

四只手里受光最多的是女人下垂的、护住肚子的左手,这只手体积感最强,但伦勃朗反而把它处理的有点虚。手指甲那里只用一两笔红色暗示对红裙子的反光,就这么简单,画得太帅了:

卡拉瓦乔 年轻的酒神 局部 95cm×85cm 布面油画 1596
两个人的头在同一个画面里,又是一男一女,所以伦勃朗把很多地方都处理成好像对位似的相反相成。
男人的碎头发、头发的高光以及阴影都非常精彩。他脸上有一些灰色,尤其在明暗交接的地方,这强化了骨骼的结实程度,好像都能看出血管、青筋和胡子;他的眼睛是虚的,不是那么透亮;嘴上有高光:

女人的头发简练。相对于男人来说,她的脸部处理总体是比较虚的,额头虽然饱满光亮,但是颞骨被强调出了体积感;眼睛画得细致,起码左眼眼睑是有高光的;嘴上也有微弱的高光,但唇线是弱弱的;还有大胆的红脸蛋,左眼内眼角的红,眉弓内角的红,因为有红衣服映衬,也不觉得过分:

伦勃朗的画不是光学的。他根据画面需要,用虚实强弱来指挥你的眼睛如何游走,如何获取信息。如果是拍电影,想把这两个人的关系说清楚,可能要拍一组镜头才抵得上这样一张静止的画。
男人夸张的袖子,把目光引到捂住胸口的手上。袖子占了很大的体积:

伦勃朗做到足够丰富,让你的眼睛足够满足。衣服上有无数的细节,无数的高光点,简直华丽到无以复加。这么多的细节,画得却并不啰嗦:


裙子大面积铺开,明艳照人。这是因为伦勃朗使用了独家调配的红色植物颜料。这种红加在半透明的骨黑和土色之上,又暖又亮;与赭石混合,则能产生一种光彩浓郁的红。

1606年,伦勃朗生于荷兰莱顿,是一个富裕磨坊主的第九个孩子。他14岁上大学,18岁开画室,25岁成名,28岁娶了富家女萨斯基亚,29岁就住进了阿姆斯特丹市中心豪宅。
33岁后的三年,奢侈的生活、失败的投资、买古董的爱好,迅速耗光了他一笔一笔画出来的财富。三个孩子先后夭折,妻子萨斯基亚也死于肺结核。
36岁,伦勃朗生活破碎,只剩襁褓里的提图斯与他相依为命。
戴平顶帽的自画像 70.4cm×58.8cm 木板油画 1642
之后,幸运不再回来过。他彻底破产,房子和藏品都被拍卖,最后连墓地也卖了。
63岁的自画像 86cm×70.5cm 布面油画 1669
30岁时,伦勃朗年轻有才、事业好、收入高、家庭幸福。他扮成《圣经》故事中还没回头的浪子,春风得意,纵酒放歌。他画了这张画:
与萨斯基亚的自画像 161cm×131cm 布面油画 1635
在生命的最后几年,伦勃朗又画了一次浪子回头的故事。这次他没有表现浪子在外面浪的场面,而是让衣衫褴褛的他回到了家中:
浪子回头 262cm×205cm 布面油画 1661-16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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